发布日期:2025-08-20 05:03点击次数:
据山东省纪委监委18日音信,山东省公安厅收支境措置总队原总队长(收支境措置局原局长)张青青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公开报谈浮现,张青青恒久在山东省公安厅服务,曾任直属公安局长、收支境措置局政委等职。
2023年11月起,她担任省公安厅收支境措置总队总队长(收支境措置局局长,副厅级)。本年2月官宣被查。
经查,张青青丧失理念念信念,背弃初心折务,对党不赤忱不真挚,反抗组织审查;
无视中央八项国法精神,违规披发奖金、公款直立、变相公款旅游,违规组织、干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;
违抗组织原则,在组织说话时不确乎确认问题,违规为他东谈主在任务培植、服务调度等方面谋取利益;
违抗国度财经范例,违规套取财政资金;
以权术私,搞权钱往返,期骗职务便利侵吞、欺骗公款,为他东谈主在技俩承揽、干部请托等方面牟利,并行恶摄取财物。
张青青严重违抗党的政事范例、组织范例、正直范例和国度法律划定,组成严重职务罪人并涉嫌衰落、纳贿罪人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拘谨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范例刑事职守条例》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公职东谈主员政务刑事职遵法》等相干国法,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征询并报山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以张青青开除党籍刑事职守;由山东省监委给以其开除公职刑事职守;收缴其违规罪人所得;将其涉嫌罪人问题移送稽察机关照章审查告状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